他摇摇头:“我想去霍尔果斯,但是迷路了。”

  古丽自然不相信他的鬼话,伊利通过霍尔果斯的口岸早已经修了高速,这货竟然会迷路,不是傻就是瞎,关键他两样都不占。

  北疆人热情,对陌生人都如此,更别说来自军垦城的人了。手机充满电,已经响了很多次,但是他都不想接。

  工程上的事情,公司有完整的领导体系,他可以完全不操心,至于那些朋友……不联系也罢。

  看到有妈妈的电话,王彻耽赶紧打了回去,母亲一听到他的声音,赶忙焦急的问:

  “儿子,你去哪了,怎么一晚上联系不上?没在军垦城吗?”

  听到这个声音,王彻耽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,但是为了怕老妈担心,还是控制住情绪:

  “妈,我来霍尔果斯了,昨晚手机忘记充电了。”

  虽然听出儿子的声音有些不对,但是因为儿子被她宠坏了,甭管委屈也好,吃亏也罢,第一个就会找他告状。如今既然说没事儿,也就只当是他感冒了。

  嘱咐了几句,就挂了电话。王彻耽的眼泪如小溪般流了下来,在这个世界上,也只有母亲对他的爱才是那种没有原则的溺爱,没有之一。

  无论他有任何要求,无论多么奇葩,也只有这个妈妈会想办法去满足,如果没有做到,就会暗暗伤心,觉得自己的儿子受委屈了。

  看着病床上那个偷偷抹泪的男人,艾依莎撇撇嘴,哈萨克丫头喜欢勇士,崇拜英雄,这样的小奶狗她真的有些鄙视。

  连续三天,尽管王彻耽已经确定没事了,只是有一些小冻伤,抹些药就好了。

  但是古丽却坚持不让他走,王彻耽也不想走,因为艾依莎的一颦一笑,如雕塑一般,已经在他的心里扎根了。

  看到他没事了,艾依莎已经不愿意守着他待着,因为老爹已经在冬窝子等了好几天,她必须要过去。

  而王彻耽却出人预料的要求一同前往。

  艾依莎不屑的看看他:“开个车你都能差点把自己整死,骑马你行吗?”

  王彻耽满脸通红,却又无法反驳,男人都喜欢在女人面前表现自己英勇的一面,可是从见这个丫头的第一眼起,都是自己不堪的画面。

  而且,自己早就被人家看光光了,连点隐私都没有,这让王彻耽非常有挫败感。

  不过他可不是个轻易认输的人,就算跟艾依莎不发生什么?他也得表达自己的谢意,毕竟这个女人是自己的救命恩人,有恩不报,他还是个人吗?

  最后,在古丽阿姨的威逼利诱下,无奈的艾依莎只好带着王彻耽这个拖油瓶上路了。

  其实王彻耽出来也确实有一件事要办,得把车开回去,车其实没坏,就是拆零散了,与其报保险还不如让修理厂的人拖回去,把烧了的件安上就是了。

  可是那个位置具体是哪他不清楚,需要发个坐标回去,这个自然必须要去一趟。

  王彻耽骑得是古丽阿姨的马,当知道古丽阿姨的女儿嫁给了叶风的堂弟,而她自己确实是叶雨泽的发小时候,王彻耽已经彻底把她当成了亲人。

  痛并思痛,王彻耽此刻的心里,只承认三个朋友,杨威,张建疆和叶风。

  之所以叶风排在最后,是因为叶风没有时间跟他们一起玩。

  自从认识了这三个人,他才从一个标准的纨绔,成了如今事业方面开始腾飞的青年才俊。

  到冬窝子的路不算难走,就是有的地方雪要深一些,终于走到停车的那个山脚下,山顶的上的车早已经看不到踪影,被雪掩盖了。

  把位置发过去,并打电话给公司的人,教他们带一百万现金过来,他要感谢艾依莎和古丽阿姨。

  冬窝子其实就是相对背风的山沟,这样的地方积雪少,草茂盛,所以,牧民们夏天的时候从不会在这里放牧,就是为了留到冬天可以让羊来吃。

  当然,这样不大的地方自然不够羊吃一个冬天,所以,还要买一些干草,这样整个冬天,羊才不会被饿死。

  赶到冬窝子的时候,已经是下午了,路上两个人啃了一些干粮,怕他吃不了冷的食物,中间艾依莎还找了个地方,生堆火把奶茶和馕都热了一下。

  虽然她满心瞧不起这个汉族巴郎,但是内心的善良,还是让她不由自主的照顾他。

  王彻耽自然明白这一切,心中更是满满的感动。

  长这么大,可以说是阅女无数了,其中有没有好女人他不知道,主要是他也不在意好或者不好。

  对于女人他只分两种,喜欢的和不喜欢的。

  喜欢的那就拿钱说话,砸到她从了为止,其中热娜算是个倔强的,但是被叶茂几句话就给慑服了。

  突然间想起热娜,心中有些百感交集,三天之前来的时候,心中还想为她赴汤蹈火呢,只是三天之后,却突然有些想不起来了。

  有些好笑的摇摇头,艾依莎发现了他的异常,问了一句:

  “你来这里是不是找女人?”

  王彻耽一脸诧异,装作莫名其妙的样子问道:“你们村子里有漂亮的女人吗?”

  话还没说完,王彻耽就察觉了自己的语病,赶紧补充:

  “我说的是除你之外。”

  艾依莎白他一眼:“我又不是这个村子里的,是古丽妈妈把我从远处捡回来的。”

  不过这个除你之外还是让她高兴起来,哪个豆蔻年华的丫头不希望被人家夸奖呢?

  “这个村子还是有个美女的,比我漂亮,只不过她们一家早就搬走了,据说是去了省城。”

  王彻耽心中一动:“是叫热娜吗?”

  艾依莎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,“啧啧”几下,指着王彻耽说道:

  “看看,我果然没猜错吧?”

  王彻耽满脸通红,感觉解释:“我不是来找她,而是认识她。”

  艾依莎没有跟他在啰嗦,因为老爹的石头房子到了。

  牧民一般都有两个定居点,一个是村子里,主要是老人和孩子住的。另一个就是冬窝子。

  只有这两个地方,才会是房子,其他时候都是住毡房。

  老爹的房子很简陋,就是山上的石头垒起来的,虽然生着炉子,但是却并不暖和,因为到处漏风。

  哈萨克世代以牛粪为燃料,是因为北疆树木不多,而他们又很少砍伐,他们是一个把环保做到了极致的民族。

  但牛粪这东西热量不高,所以用来做饭和取暖效果都不是太好。

  不过好歹他们的饮食习惯早已经和这种燃料融合为一体,所以也就无所谓了。

  冬窝子里面就老爹自己,他儿子在前些年的一个冬天,因为找羊,掉到山沟里摔死了。

  他老婆因为接受不了这个事实,扔下三岁的儿子乌尔江也没了踪影,于是老爹只能跟孙子相依为命。

  如今乌尔江已经十岁,老爹年龄太大了,又有风湿病,每到冬天就行动不便,所有的事情都落到了乌尔江身上。

  他们这个山沟里只有两户人家,那一家人口多,羊也多,所以占据着这个山沟里的大部分草场。

  而老爹和孙子只占据出口处的一小块地方,他们的羊也少,只有二百多只。

  进到这脏乱漏风的屋子里,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扑面而来,王彻耽情不自禁的捂住鼻子,却被艾依莎狠狠瞪了一眼,赶忙把手拿了下来。

  艾依莎帮着老爹往炉子里面加了两块牛粪,火又旺了起来,奶茶壶快就发出了响声。

  倒了三碗奶茶,老爹家里只有几个打的有些焦黑的馕,没有女主人的家就是这样。

  艾依莎并不在意,从包里掏出一些零食放到桌子上。

  老爹叹口气:“善良的艾依莎,你会找到一个好男人的!”

  艾依莎满脸绯红,又狠狠瞪了一眼眼神发直看着她的王彻耽,这家伙太讨厌了,每次看她眼里就像带了钩子。

  老爹看了一眼两个年轻人,脸上带着微笑,轻轻捋着花白的胡须。

  把药给老爹放下,又给他扎了针,这时候乌尔江也回来了,看见艾依莎,高兴的喊了一声“姐姐。”

  艾依莎把一颗糖塞进乌尔江嘴里,乌尔江高兴的笑了起来。

  艾依莎问了一句:“今年的草够吃吗?”

  乌尔江的笑脸立马阴沉起来:“已经没有了,这几天天气好,我都是把羊赶出去放,但是前两天下雪,羊就饿了两天,都掉膘了。”

  “啊,那怎么办?”

  作为牧民的后代,艾依莎自然明白羊掉膘对牧民意味着什么?一脸的担忧。

  老爹也叹口气:“实在不行就把羊卖了,回村里吃救济吧。”

  哈萨克人崇尚自由,但是也同样勤劳,最起码放牧这种事儿,是从不敢耽误的,只要能动,哪怕行动不方便了,也会爬到马背上去放牧的,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方式。

  老爹的话充满着一种悲哀和无奈,他老了,已经扛不起生活的重担,撑不起这个家。

  羊群一旦没了,那么孙子乌尔江就会一无所有,只能成为别人的帮工,属于草原上的赤贫一族。

  这么多年老爹无论多艰苦都这样撑过来,全是为了孙子。因为羊群无论多小,只要在,就可以繁殖,可一旦没有了,那也就没有了。

  王彻耽不懂得放牧,但是他听得懂是羊吃的草没了,看着艾依莎难过的样子,王彻耽突然莫名其妙的心疼起来。

  犹豫了一会儿,王彻耽忍不住问了一句:

  “哪里有卖草的?”

  乌尔江指了指西面,翻过这座山,有一家专门卖牧草的,他们家人性不好,买的价格高。

  王彻耽点点头,没有说话,简单的吃了点东西,艾依莎还要去别的人家看看,就告辞出来。

  王彻耽出来之后说道:“我去那边看看,可能修理厂的人也快到了,下午我们还在这里汇合吧。”

  艾依莎很坚决的摇头:“不行,你在迷路咋办?我可不想你真被冻死!”

  王彻耽拿出手机:“我不上山信号就不会没有,我要是不过去,人家找不到车子。”

  艾依莎犹豫了一会儿终于点头:“那好吧,四点之前我回来,你若是不在我就去车子那里找你,你不许再上山了。”

  王彻耽很坚决的点头,表示听话。

  艾依莎终于上马走了,一路上还不停地回头,似乎对王彻耽极为不放心。

  王彻耽骑上马,就朝乌尔江值得方向纵马驰去,之所以跟艾依莎分开,其实他是想给老爹买草。

  骑马翻过山头,举目望去,果然在山脚下有一户人家,这一片都是平原,估计应该都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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